老张聊氧疗之哪些特殊类型患者需接受氧疗
(1)关于百草枯中毒患者的氧疗:较多国内外学者发表的对1.3临床研究提到吸氧可以加重百草枯毒性,甚至即便患者出现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并最终死亡也拒绝使用氧疗。对于患者死于缺氧却不能给氧、死于急性呼吸功能衰竭却不敢给予机械通气或机械通气不降低病死率的治疗现状,使临床工作者特别是直接接触百草枯中毒的基层医务人员备受困扰。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学分会在<<急性百草枯中毒诊治专家共识(2013)>>中比较细致地叙述了应如何给予患者氧疗:急性百草枯中毒患者应避免常规给氧,并建议将Pa02<40mmHg(5.3kPa,ImmHg=0.133kPa)或ARDS作为氧疗指征。

(2)关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的氧疗:<<2017年慢阻肺全球倡议(GOLD)>>对于稳定期COPD患者长程氧疗的指征没有新的改动,但是指出稳定期、休息时或者运动诱发的中度缺氧的COPD患者长程氧疗并不能延长寿命,也不能延长距首次住院的时间,对于可以测定的预后没有持续明确的益处。与稳定期COPD患者相比,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的氧疗就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对其氧疗指征原则、目标、方法,国内相关文献中均有明确规定:氧疗是患者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调节氧流以改善患者的低氧血症,保证动脉血氧饱和度在88%~92%为目标,氧疗30~60分钟后应该复查动脉血气分析以确定氧合满意,而没有二氧化碳潴留和酸中毒。日前专业的指南推荐,只有当您者血氧饱和度<88%时才给予氧疗,氧疗目标同样为血氧饱和限在88%~92%;对于反复发生高碳酸血症、呼吸衰竭者,推群消疗目标以前一次急性加重病情趋于稳定的动脉血气分析结果为村标;对于先前发生过高碳酸血症、呼吸衰竭者,院前治疗可用4L/min,院内治疗可用2~4L/min鼻导管给氧,初始治疗目标为血氧饱和度在88%~92%,如果血氧饱和度>92%,应及时调低吸氧浓度。
(3)关于心肌梗死患者的氧疗:2010年Cabello等的荟萃分析显示,接受氧疗的心肌梗死患者死亡风险增加近2倍。但在更多更为确切的证据出现之前,对于心肌梗死的患者,纠正低氧血症或肺水肿的根本措施在于尽快进行血管重建以恢复血流,在此基础上可酌情采用面罩等方式进行氧疗,使血氧饱和度维持在94%~98%,但应避免高氧带来的血流动力学及代谢的不良影响。心力衰竭的氧疗应限于存在低氧血症的患者。(刘亭威)